三轮车主无证驾驶载人,造成家庭悲剧一死两伤
2020-11-23 10:07:59 | 来源: |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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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5日上午,淅川县毛堂乡毛湾村人李某定驾驶着自己电动三轮车,带着自己的妻子徐某、儿媳吴某到毛堂乡卫生院,去给妻子徐某看病。在中午12时左右,李某定驾驶载有二人的三轮车回家,当车行驶至208国道与毛湾村交叉口转弯时,李某定驾驶操作不当,转弯过猛,三轮车当即侧翻,三人全部被摔了下来。由于都没有戴头盔,李某定和儿媳受了外伤,妻子徐某受伤严重,嘴鼻出血,没有意识。随后有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将徐某送往淅川县人民医院抢救,徐某在送到医院后死亡。
淅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经过现场勘查,结合当事人询问笔录和死亡者鉴定报告等相关证物,经集体研究,做出责任认定;李某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三轮车。在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未降低行驶速度,且违反规定载人,造成一死两伤的严重后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42条,第50条之规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依法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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