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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堰全市开始整治!举报电话公布

    2020-12-04 11:03:17  |  来源:  |  编辑:  |  

    近年来,移动支付的便捷性不仅改变了人们的消费习惯,也逐渐改变了商家的结算习惯,有些商家甚至挂出了“不收现金”的标示牌。但大家知道吗?“不收现金”的做法是一种违法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拒收现金”也侵犯了消费者选择采用合法正当方式来支付的权利。

    近期,十堰正在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行动

    人民银行十堰市中心支行出台了《关于持续开展十堰辖内整治拒收现金工作的通知》,重点关注涉及公共服务、民生以及群众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大的拒收现金主体,多渠道广泛搜集线索,妥善处理拒收现金投诉举报。同时加大力度狠抓金融机构残损币兑换、小面额人民币现场兑换及预约兑换等问题,要求辖内各金融机构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对老年人、残疾人、农村贫困户等弱势群体的服务要人性化,把现金服务工作做扎实。要求各银行机构迅速组织专班开展自查自纠,在运用现代化、科技化支付方式提升便利化的同时,对居民个人金融服务中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

    要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农村等特殊地区提供差异化服务,做到业务收费标准、办理流程等对外公示,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在办理结算、账户开立等环节中不得以“监管规定”为由简单答复、推诿、拒绝。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运用抽查、暗访等形式督导金融机构切实将“为民服务”理念落实到行动中。

    对服务质量差、问题多的机构和网点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实施惩戒,真正做到金融为民、金融便民、金融利民、金融惠民。

    虽然现在手机支付已很普遍,但不是所有人都跟得上这个时代,尤其是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市民,如发现拒收现金或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行为,可拨打中国人民银行十堰市中心支行投诉、举报电话0719-865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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