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会昌县清溪乡党委、政府同意....
2022-06-09 09:59:35 | 来源: |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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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将《清溪乡2022年度乡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清溪乡委员会
清溪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9日
清溪乡2022年度乡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一、乡党委主要负责人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4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纳入清溪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每年安排2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
(四)统筹抓好清溪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强化辖区内4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靶向发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重点行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开展平安清溪创建。围绕加强乡村安全源头治理、健全乡村安全防控机制、提升乡村安全监管效能、提升乡村安全保障能力、完善乡村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控水平。
二、乡政府主要负责人
(一)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以及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乡长办公会议学习内容。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乡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不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组织制定乡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年底对照职责清单组织安全生产专项述职评议,评议结果纳入班子个人年度考核。定期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安全宣讲,每年不少于2次。
(四)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安全发展战略,支持、监督乡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体系,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奖励制度,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考核奖励兑现。
(六)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配足配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确保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在职在岗履职,保障监管执法、通讯、安全防护、信息处理、应急救援等装备设施配备到位,进一步优化提升安监队伍专业化水平。
(七)加强政府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八)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
三、乡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一)协助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委、乡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乡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统筹部署、组织推进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二)受乡长委托,定期组织召开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或专题会议,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工作。
(三)督促指导交通、矿山、消防、建筑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风险防控、专项整治。
(四)指导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推进消防训练基地建设。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6次以上,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决策部署。
(六)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建设,指导和督促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七)组织开展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
(八)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等工作。
(九)及时主持召开分管行业(领域)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单位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查,督促各单位实现隐患清零。
四、乡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一)共同工作
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行业领域进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4次以上,年终向乡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并纳入年度述职报告。
(二)具体工作
1.分管群团工作的党委负责人要发挥群团优势,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2.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党委负责人要指导和督促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属地管理”“三个必须”的要求,依法对地方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依法查处安全生产工作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
3.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负责人要加强负责安全生产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组织建设,配强安全监管人员,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将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履职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4.分管宣传工作的党委负责人要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乡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导安全生产舆情监测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工作,将安全生产纳入文明单位考核内容。
5.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负责人要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指导督促司法、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涉嫌犯罪行为,加大安全生产在平安建设中的考核权重。
6.分管统战工作的党委负责人要指导协调各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在日常开展工作的同时,及时上报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五、乡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一)共同工作
1.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督促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相关措施和要求,年终向乡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并纳入年度述职内容。
2.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计划开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对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4次以上。
3.定期研究部署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和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时提请乡政府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对表对标,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宣传教育等工作。
5.组织制定分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救援指挥机制,按照事故级别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履行安全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职责,主持召开成员会议2次以上,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具体工作
1.分管工业、企业工作的班子成员要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加强企业安全监管。
2.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班子成员要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公路施工、运输专项整治。
3.分管圩镇建设工作的班子成员要加强圩镇燃气、污水管网、建筑垃圾消纳场等公用设施的安全治理。扎实推进既有房屋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辖区内非法工程建设项目整治。
4.分管文化旅游工作的班子成员要督促加强对民宿、旅游景区内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景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5.分管公安(派出所)工作的班子成员要督促指导开展重点车辆治理,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违法载人等行为,指导落实大型活动安全制度的监管。
6.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班子成员要督促指导开展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整治、食品安全以及燃气瓶的安全使用。
7.分管教育工作的班子成员要指导加强校园安全,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周边安全整治。
8.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班子成员要督促指导农业机械安全专项整治,督促推进水利工程、水利设施、河道采砂的安全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河道非法违法采砂行为。
来源:会昌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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