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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点聚焦:太离谱!这家董事长提议不接受年报审计意见

    2022-12-02 22:21:55  |  来源:e公司  |  编辑:  |  

    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怎么办?董事长提议:不接受,延期披露年报。其他4名董事中,有2名也对此表示同意。

    这事发生在A股公司*ST未来身上,原定于今年4月30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报,一直“拖”到6月30日才披露。最后审计结论依然是“无法表示意见”。

    一通操作下来,“*ST”的帽子照戴,监管“罚单”照领。*ST未来自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未来股份”变成现在的“*ST未来”。公司最新于11月23日收到证监会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多位涉事董事高管遭行政处罚。


    (相关资料图)

    宁可违反证券法也不接受审计意见

    上海证监局表示,经查明,*ST未来涉嫌违法违规事实存在三大方面: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关联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相关关联交易;二、财务报表货币资金存在虚假记载;三、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其中,一、二项涉及信披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的情况,三是涉及未按规定报送定期报告。

    引人注目的是第三项。年报逾期现象其实并不少见。在今年“2021年报季”,就有10余家A股公司未能在4月30日披露年报,年报逾期原因不一:有的归因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的坦言“在重大事项上未与年审机构达成一致”,等等。

    但像*ST未来这样的逾期披露原因就比较罕见了。按照公司延期披露时的说法,是因为审计进度的原因。

    “公司定期报告所涉及的部分信息准确性、完整性暂无法核实,需进一步梳理清查;会计师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无法在短时间内核实、说明。为保证2021年度报告披露的准确性、完整性,我们拟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待相关事项核实后再对外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ST未来在4月30日发布的公告中称。

    最新“罚单”还原了*ST未来年报逾期的产生:

    2022年4月29日,未来股份已完成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长俞倪荣提议不接受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并同意年度报告披露延期,公司董事郭伟亮、卢奋奇对此表示同意。董事会共5名董事,3名同意延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公司未在《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即不晚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直至2022年6月30日才披露。

    最终年报显示,*ST未来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97亿元,同比减少83.72%;净亏损1.61亿元。

    中审亚太对*ST未来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另外,独立董事郝军、独立董事刘文新在年报中表示,无法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坚持为*ST未来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在此前的2018年至2020年年报中,也为其提供了年审服务。

    此前公告显示,今年审计收费有所上升,2021年财报及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75万元(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为25万元。

    对于年报逾期行为,今年5月份,*ST未来就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未按时披露年报),收到了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当月,退市环球、退市济堂、*ST辅仁等多家年报逾期公司也相继被立案。

    此次根据涉案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对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证监局拟决定:对未来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俞倪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两名董事(郭伟亮、卢奋奇)均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财务报表货币资金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针对定期报告披露违规的罚款只是此次罚单中的一部分。上海监管局还重点指出了*ST未来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关联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相关关联交易、财务报表货币资金存在虚假记载的问题。

    具体来看,监管层指出,不晚于2019年12月1日,*ST未来实际控制人俞倪荣实际享有上海启宁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启宁”)经营管理权。根据相关规定,上海启宁是公司的关联方。但公司未在2019年、2020年年报中披露与上海启宁的关联关系。

    2019年12月,*ST未来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并履行相应用印审批程序,*ST未来全资子公司深圳宏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宏达”)先后共质押7亿元定期存单为上海启宁委托第三方代为借入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直至2020年12月才解除质押。2020年12月,未经*ST未来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并履行相应用印审批程序,深圳宏达先后共质押5亿元定期存单为上海启宁向银行借入的相关贷款提供担保,直至2021年6月才解除质押。案涉关联担保事项属于应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而*ST未来未及时披露上述质押合同,也未在相应的定期报告中披露期间涉及的关联担保事项。

    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深圳宏达共发生向上海启宁指定的第三方资金划转累计44.49亿元,深圳宏达案涉期间日常并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上述资金划转,实质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构成关联交易。

    此外,*ST未来未将前述资金占用及相关关联交易所涉资金变动情况在案涉期间披露的财务报表如实入账反映,这导致相关财报的货币资金存在虚假记载。其中:公司2020年报虚增货币资金6亿元;2021年一季报虚增货币资金11.00亿元;2021年半年报虚增货币资金16.01亿元;2021年三季报虚增货币资金17.45亿元。2022年4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披露2020年末虚增货币资金6亿元。2022年6月30日再度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披露案涉货币资金虚假记载情况。

    基于以上违法违规事实,上海证监局拟决定:对未来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俞倪荣给予警告,并处以375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25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250万元;对李娟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李存龙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崔绍辉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郭伟亮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曲燕娜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陈苏益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综合前述罚款,*ST未来被合计处以300万元罚款;俞倪荣的罚款金额合计则达到42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ST未来在今年7月还一度成为市场牛股,连续斩获多个涨停。*ST未来今年6月底宣布筹划“涉锂”收购,一个月后披露交易预案,公司拟以现金收购瑞福锂业的70%股权、新疆东力的70%股权,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不超过38.5亿元。

    *ST未来称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入此前未涉足过的锂产品行业,预计会对经营成果产生正向影响,盈利能力有所增强,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目前该交易尚在推进中。

    (来源:e公司)

    关键词: 货币资金 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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