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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又现财务造假大案!拉响强制退市警报

    2023-04-20 09:14:50  |  来源:上海证券报  |  编辑:  |  

    又一家公司因财务造假拉响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警报。

    4月19日晚,*ST奇信披露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简称“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拟对*ST奇信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事先告知书相关违规事实显示,*ST奇信连续多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至2019年连续五年虚增利润总额总计17.85亿元,将导致公司经追溯调整后连续5年净利润为负,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除上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外,公司本身已面临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根据公司披露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ST奇信预计2022年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600万元至-6800万元,若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在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后将被终止上市。

    *ST奇信将于4月20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无需停牌,简称仍为“*ST奇信”,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781,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根据公告内容,*ST奇信的财务造假行为早在IPO时就已开始,其《招股说明书》存在多处虚假记载:

    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奇信股份通过签订虚假或放大金额的工程合同、对内部承包项目少计成本等方式,分别虚增利润22404.80万元、25121.56万元、37002.70万元、18058.5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27.21%、131.96%、162.94%、157.56%。

    上市后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在2015年至2019年的年度报告中,奇信股份通过签订虚假或放大金额的工程合同、对内部承包项目少计成本、体外支付少计费用等方式,分别虚增利润37089.22万元、32518.24万元、39690.38万元、37928.10万元、31226.7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79.68%、203.47%、201.35%、158.94%、242.64%。

    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也编造了重大虚假内容:

    2020年4月3日,奇信股份公告《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其中所含2017年、2018年财务数据存在《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的重大虚假内容。同日,奇信股份完成“20奇信01”的发行,募集资金2亿元。

    上述事项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5.2条第(三)项及9.5.3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深交所:从严惩戒财务造假行为

    根据事先告知书,公司上市后连续5年存在虚假记载,财务造假金额巨大,丧失基本的诚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对投资者信心和信息披露秩序造成严重损害。

    据上证报记者向深交所了解,针对公司本次披露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深交所已第一时间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并将从严惩戒财务造假行为。

    公开信息显示,近年来,深交所对*ST奇信及相关股东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频频出手。2020年以来,深交所对公司业绩预告信息披露违规、5%以上股东违规减持、会计差错更正及信息披露不及时等违规事项向公司及相关股东做出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2次,发出监管函5封。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揭示的违法违规事项,深交所将切实担负起一线监管职责,对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不姑息、零容忍,及时启动纪律处分程序,从严从快实施违规惩戒。同时,还将坚定不移地履行退市主体责任,持续关注行政处罚进展,根据处罚结果和退市规则严把退市制度执行关,畅通市场出口、净化市场生态,促进形成优胜劣汰市场机制,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公司面临双重退市风险

    除本次新增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外,*ST奇信本身已面临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

    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奇信股份股票于2022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而根据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2年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600万元至-6800万元。若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会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而被终止上市。公开信息显示,*ST奇信将于4月29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

    公告称,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6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终止上市交易。

    即如公司未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前收到正式的处罚决定或收到处罚决定书但上述违法行为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且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会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而被终止上市;如*ST奇信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前收到中国证监会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且违法行为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会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而被终止上市。

    近年来,*ST奇信主营业务持续萎缩,连续出现大额亏损。深交所连续多年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监管问询,持续关注公司业务模式规范性、异常资金流出情况、成本费用确认的准确性、完整性,特别是大额包干费用计提依据及是否存在跨期确认费用等问题,要求公司尽快核实并披露,并督促公司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自2022年5月6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来,深交所持续督促公司强化退市风险揭示,*ST奇信就面临的退市风险多次提示并披露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有关公告。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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