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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反腐波及港股!荣昌生物盘中大跌16% 医药板块情绪低迷

    2023-08-06 15:43:20  |  来源:e公司  |  编辑:  |  

    医疗领域反腐举措频出,渗透至医药生产、供应、销售、使用、报销等全产业链环节,持续冲击市场情绪。

    8月2日,港股开盘后持续表现不振,医药板块跌幅居前。午后,生物技术板块继续下跌,荣昌生物(09995)跌超13%,盘中一度跌超16%;云顶新耀-B(01952)跌超7%,和铂医药(02142)跌超7%。


    (资料图)

    药品股也持续走弱,中生联合(03332)跌超13%,信达生物(01801.HK)、先声药业(02096)跌超6%,京东健康(06618)跌超4%,石药集团(01093.HK)、中国生物制药(01177)等跟跌。

    消息面上,纪检监察机关7月28日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的视频会议,对市场的影响仍在延续,近期证券交易所对医药企业IPO核查标准亦有所收紧。

    《证券时报》于8月2日报道,由于购销环节存在大量的财务操纵和腐败的利益空间,交易所要求中介机构严查医药IPO企业的销售费用,上交所就围绕“医疗企业开展销售推广活动”向中介机构提出四大关注要点。更多内容请看《医药反腐力度空前,多只个股应声下跌!》

    药企IPO四大核查要点

    据《证券时报》此前的报道,近期,上交所内部向保荐机构下发最新一期《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其中针对已实现商业化的药品及医疗器械公司,要在其开展销售推广活动中给予四大方面的关注,要求对销售推广活动开展的合法合规性、费用支出真实性、内控有效性、关联关系以及交易公允性等进行核查。

    “商业贿赂风险”一直是医疗企业在IPO审核中被监管重点问询的问题。有受访的券商投行人士向《证券时报》表示,无论从上市成功案例还是失败案例来看,若企业推广费占比较高,基本上被监管列入关注事项,“监管主要关注医药企业推广费用是否具有合理性,与行业可比情况如何;在支付中是否有商业贿赂风险;推广商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等”。

    北交所也在最新下发的发行上市审核动态中提出四大审核关注重点,具体包括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异常推广商相关业务发生是否真实合理,是否通过资金流水核查有效排除异常资金往来情形,是否充分获取相关外部证据等。

    同时北交所披露两则近期因推广费撤回案例,从其中一则案例来看,发行人T公司主要采用学术推广的销售模式,学术推广过程中,受委托的第三方推广机构通过介绍公司药品的药理药性、适应症、使用方法、安全性等,促进药品销售。T公司报告期内各期市场推广费占营业收入的比率分别为54.25%、59.57%、62.09%及67.04%。

    北交所表示,监管部门在审核中发现,中介机构在尽职调查工作底稿中无支持性证据,而且在异常推广商的核查不充分,例如推广活动缺乏学术推广会议申请表、签到表、现场照片、会议资料、调研报告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关键推广商存在个人资金往来情况,保荐机构未说明相关资金往来的合理性。

    就在刚刚过去的7月,沪深两市共有两家医药制造领域的IPO企业撤回上市材料,具体终止原因尚不清晰,不过这两家药企均存在推广费占比较高的问题。

    以其中一家公司为例,7月31日,福建省闽东力捷迅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IPO,该公司原计划登陆创业板。招股书显示,力捷迅2020年至2022年的年度推广服务费金额分别为1.62亿元、1.82亿元、1.95亿元,占销售费用比例分别为93.27%、91.22%、91.09%。

    2023年集中整治医疗医药腐败

    今年以来医疗医药反腐工作以迅猛之势推进,中纪委、卫健委、医保局、市场监管总局等监管部门纷纷出手。

    往前追溯,今年4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开展2023年反不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在第二个重点里提到,以规范民生领域营销行为为重点,加强对新型商业营销行为监管,严打医药购销等重点行业商业贿赂违法行为。

    5月10日,多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指出,整治行业管理、行业组织以及医药产品销售采购中的不正之风问题。“纠风”成员单位也从9个增至14个。

    7月15日,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针对定点医疗机构,主要检查内控管理、财务管理、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医保基金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医疗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等。

    7月21日,国家卫健委也发文称,近日,国家卫健委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审计署、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7月25日中纪委官网发布消息,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该草案在行贿罪规定中增加一款规定,加大了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提出在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需从重处罚。

    财信证券分析师邹建军表示,此前医药行业信息不对称性突出,部分生物医药公司销售费用畸高,存在商业贿赂情形,寻租交易造成劣币驱逐良币,侵害社会公众利益。通过医药领域反腐,一方面可有效降低医药公司的畸高销售费用,增厚医药公司利润;另一方面,也可让医药行业回归正常竞争环境中,中长期将利好具备真正创新能力的医药公司。

    交银国际也指出,短期内本轮反腐将打击、清退部分运营不合规的企业,但对合规较严格的龙头药企和械企来说影响有限;长期来看,这将进一步扭转医药行业重销售、轻学术的现状,减少不合理竞争,促使真正具有创新性的产品脱颖而出,利好创新药和创新器械行业的健康发展。

    (来源: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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