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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点!严查!邮储银行3家支行因贷款资金使用问题被罚113万

    2023-03-09 11:17:42  |  来源:财联社  |  编辑:  |  

    3月8日,银保监会对邮储银行连发6张罚单,涉及支行包括3家,处罚金额共达113万元(含责任人,下同),处罚原因直指贷款资金使用问题。而此前数日,邮储银行淄博市分行、本溪分行已先后因各类贷款业务违规而收到罚单,4名责任人被终身禁业。

    据了解,近年来贷款业务违规的问题越来越引起监管重视,相关罚单频现。据财联社记者不完全统计,仅是3月份以来这几天,就已有约17家银行因此类违规行为被监管处罚,8名责任人被或长或短的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相关资料图)

    在业内人士看来,各类信贷资金违规挪用等行为,会影响部分银行经营稳健性,而资金违规流入楼市、股市还可能导致局部潜在风险等。贷款业务违规罚单频出,是近年来监管部门不断提升监管质效的体现,但一定程度反映现有违规成本对部分从业者仍不足以形成有力震慑。

    邮储银行3家支行因贷款资金使用问题被罚113万

    具体来看,此次被罚的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支行、米东区支行、新市区支行三家支行。

    从案由来看,邮储银行该三家支行一同被罚,均是因存在“未有效监督个人贷款资金使用,致使贷款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违规行为所致。其中,天山区支行被罚30万元,米东区支行被罚30万元,新市区支行被罚35万元。

    与此同时,该三家支行的相关负责人也难辞其咎。邮储银行天山区支行行长张伟伟、米东区支行副行长林源双及新市区支行副行长崔晓旋3人,因在任职(或代为履职)期间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均被警告并处6万元罚款。

    值得关注的是,这并不是邮储银行第一次出现贷款违规情况,就在前不久,该行旗下两家分行(包括责任人)才刚刚因为贷款问题受到监管处罚。

    据3月6日披露,邮储银行淄博市分行因贷后管理不严导致贷款资金流入证券账户、流入房地产市场,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淄博银保监分局处罚款60万元。同时,4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罚,合计罚款11万。

    3月2日,邮储银行本溪分行发生违法发放贷款案件的4名直接责任人(朱亮、陈禹含、吴崎、卢政强),统统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与此同时,除了邮储银行以外,3月以来已有多家国有大行因各类贷款业务违规被罚,相关责任人被禁止从业更是成为常态。

    据银保监会披露,3月3日,时任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客户四处处长因“固定资产贷款受托支付审核未收集用途资料,信贷资金被挪用;银团贷款贷后管理不尽职”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3月2日,工商银行鞍山分行“违规发放贷款”的其中一名直接责任人田志强,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工商银行绍兴分行“贷款管理不严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赵国华,被处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的行政处罚。

    3月1日,中国银行贵阳市瑞金北路支行“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25万元,1名直接责任人被警告。

    3月约17家银行因贷款业务被罚、8人被禁业

    实际上,近年来监管愈发注重各类贷款业务违规问题,相关罚单层出不穷,从国有大行、大型商业银行到各中小农商行、村镇银行等都无一幸免。据财联社记者不完全统计,仅是今年3月份就已有约17家银行因此类违规行为被监管处罚,被禁止从业的责任人约有8名。

    就在3月7日,银保监会才刚披露了一批银行贷款业务违规的罚单,4家银行合计被罚近200万。

    其中,山东齐河农商行因存在“贷款用途管控不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数据不真实;违规向客户转嫁经营成本”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德州银保监分局处罚款高达95万元,同时相关责任人也被警告处分。

    此外,还有吕梁农商行因“违规发放贷款”被责令改正并罚款40万元,同时还有两名相关责任人遭受处罚,其中刘建文被禁止5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山西交城农商行同样因“违规发放贷款”被责令改正并罚款20万元,两名责任人被警告;杭中成村镇银行则因“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30万元。

    再往前3月6日,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规办理个人贷款、普惠金融卡业务”的直接负责人汪秀霞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3月3日,民生银行台州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违规通过以贷还贷掩盖不良贷款”被罚35万元;江西银行南昌洪城支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3名责任人被警告;赣州银行昌南支行、新建支行因“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来自贷款”分别被罚30万元、20万元,昌南支行2名责任人被警告。

    3月2日,佛山农商行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25万元。

    3月1日,民生银行青岛分行“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2名责任人均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因“违规收取信贷资金受托支付划拨费”被罚10万;浦发银行哈尔滨松北支行“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30万元,2名责任人被警告;乌鲁木齐银行营业部因“未审慎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被罚40万,一名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青岛银行“个人线上贷款资金被挪用”的责任人被警告;上海闵行上银村镇银行因“个人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前调查不审慎,对客户提供资料真实性审核不到位”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70万元。

    违规成本震慑力不足

    然而,即便是罚单不断,相关违规行为却也依然屡禁不止。

    业内分析人士告诉财联社,银行出现信贷管理不规范、信贷资金被违规挪用等问题,主要是在经济处于恢复阶段的背景下,银行有扩张信贷需求,而实体经济融资需求处于恢复阶段,加之个别信贷业务员依法合规意识有待提升等原因,就可能出现少数分支机构出现信贷内部管理要求“松动”情况。

    他指出,贷款违规罚单频出,一方面是近年来监管部门强化银行规范开展业务监管,并不断提升监管质效的体现。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现有违规成本对部分从业者仍不足以形成有力震慑。

    同时,在博通咨询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蓬博看来,这主要是银行迫于自身盈利压力,同时在执行上可能会出现人为的漏洞。“这类违规频繁出现,也反应出银行竞争压力的增加,处于业绩压力或主观牟利等方面的原因,由于信贷调查人员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流于形式,就容易造成贷款的投向和使用流向出现问题。”

    据上述分析人士介绍,各类相关信贷资金违规挪用等行为,一是削弱了银行信贷风险控制,影响部分银行经营稳健性;同时,资金违规流入楼市、股市还可能导致局部潜在风险,干扰市场正常秩序等。

    “监管部门强化监管就是要规范银行行为,促进银行稳健经营,维护正常市场秩序,防范潜在风险。而银行在提升贷款规模的同时,也要做好资金管理、信贷审批,并严格把控后续贷款资金流向,坚守监管底线,防范相关风险。”

    因此他建议,一是监管方面,需要持续强化监管力度,提升违规成本,对相关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二是银行方面,需要加快完善分支机构的内部治理,建立合理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培训,将依法合规经营融入业务;同时激励分支机构真正研究区域市场需求,创新产品,提升经营能力等。

    “还是要从制度上进行有效监管,比如从新梳理银行的内审制度,加强外部监管等等。”王蓬博也表示,一方面银行要增加监管的主动性,主动打补丁,另一方面还可借鉴国外的一些成熟经验,比如打通信贷监管闭环,更多的通过提升技术能力进行监督。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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